弱视遮盖疗法的应用已有近200年的历史,目前仍是最经济、最简单、最有效的方法。它采取遮盖健眼或优势眼的方法,强迫使用弱视眼看东西,对弱视眼产生光刺激,提高弱视眼的视力及其他视功能。其实就是让好眼暂时“待岗”,把弱眼从压抑下解放出来,给它工作的机会,使它的视能力在工作中得到锻炼,逐渐提高。待弱眼视力上升到与好眼相当的水平,即两眼视力相等或只相差视力表1行时,去除遮盖,再让两眼同时工作。此法简单易行,不需要特别的仪器,不需要上医院治疗,买个眼罩戴上就行了;费用低廉,疗效好,应该首选。此法的缺点是外观欠佳,孩子有心理压力,出外就偷偷去掉,影响效果。要对弱视儿和他周围的孩子做好解释说明工作,减轻孩子的压力,让其坚持遮盖。
1.单眼弱视,注意遵循年龄原则:
(1)婴儿遮盖治疗:主要用于恒定性斜视及单眼白内障术后无晶状体眼的治疗。采用健眼单眼交替遮盖和去遮盖的部分遮盖法:
①<3个月,健眼的遮盖时间为清醒时间的25%,
②3-6个月,健眼的遮盖时间为清醒时间的50%,
③6-12个月,健眼的遮盖时间为清醒时间的75%。
(2)1岁以后的儿童:采用双眼交替遮盖的完全性遮盖法,遮盖弱视眼可防止主视眼视力下降。因为遮盖弱视眼可主动促进主视眼的功能,还能阻止由于打开双眼所致的对弱视眼竞争性抑制作用。
①1-2岁,采用3:1的原则,即遮盖健眼3天,遮盖弱视眼1天,每周复查;
②3-4岁,采用4:1的原则,即遮盖健眼4天,遮盖弱视眼1天,每两周复查;
③≥5岁,采用6:1的原则,即遮盖健眼6天,遮盖弱视眼1天,每月复查。
④≥8岁,采用单纯遮盖健眼,不遮盖弱视眼的方法,即不去除健眼遮盖,半个月复查。如果主视眼视力下降:
先休息一会,并适当调整主视眼的眼镜度数,看看视力是否恢复。因为被遮盖的主视眼突然去遮盖后,可能由于一时不能适应充分矫正的镜片,致使视力下降。
如果经上述措施,视力仍然不恢复,则恢复采用6:1的原则,即遮盖健眼6天,遮盖弱视眼1天,每月复查。
2.双眼弱视儿童,均采用双眼交替遮盖的完全性遮盖法。
(1)根据视力不等的程度,遮盖比例可分为5:2、4:3、3:3等;
(2)要遵循年龄原则:<5岁,单眼遮盖≤3天;≥5岁,单眼遮盖≤6天。遮盖疗法请严格遵医嘱,不能自行更改。